一、我省落实“双碳”战略基本情况
2016年以来,我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年均下降3.45%,实现了“十三五”下降3.2%的既定目标;截至2020年底,我省共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21家、绿色产品2个、绿色供应链1条;围绕钢铁、水泥、石化、化工等重点高耗能行业569家企业,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对97家问题企业进行了查处。对101户重点耗能企业实施了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取得节能4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诊断成果”。
事实上,“双碳”战略有别于传统意义的环保治理,是一种基于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产生的新型经济形态,即循环经济。美国、德国、日本等全球主要经济体已经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后工业时代,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应对气候变化、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主要路径。我省作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省份,在优先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意义更显突出。
二、我省落实“双碳”战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省新型循环经济顶层设计有待进一步加强。我省“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发展绿色食品、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4大战略性产业,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节能环保3大先导性产业,提升化工、汽车、传统能源3大基础性产业,构建“433”新型工业体系。在“双碳”战略背景下, “433”新型工业体系与循环经济有效衔接路径尚未明确。
(二)我省相关部门对循环经济发展认识程度亟待提高。尽管我省(市)政府工作报告、相关政策文件及新闻报道中多次提及循环经济,但循环经济仍局限在政策文件材料中。另外,近三年来,哈尔滨(延寿、五常)、齐齐哈尔、大庆、绥化、七台河、鸡西(鸡东)等地区先后建立了二十多个循环经济产业园。由于这些循环经济园区建成投入运营时间尚短,但其辐射带动作用及实际运行效果仍有待进一步观察。
(三)我省多元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模式与实施路径尚不明晰。我省作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边陲大省,具有平原、丘陵、山地、湿地等丰富自然地貌禀赋资源。在“双碳”战略背景下,我省耕地、林地、草原、湿地、河流等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模式与实施路径还未形成较为完整的框架体系,仍处于探索阶段。
(四)我省循环农业禀赋优势有待深度挖掘。当前,我省畜牧业在推动以种养结合为代表的循环农业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种养一体化奶牛养殖龙头企业,受所在区域存量土地资源约束,在流转土地推动青贮玉米等粗饲料本地化方面遇到一些阻力。
三、我省进一步落实好“双碳”战略的对策建议
(一)将发展循环经济融入我省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产业安全顶层设计,切实加快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一是建立“十四五”我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在产业体系设计方面,应重点突出我省现代农业(循环农业)及先进制造业(绿色制造)的比较优势。二是由省工信厅牵头,对我省规模以上重点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企业能耗情况彻底摸排,弄清“家底”。为研究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相关扶持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依托生态系统固碳数据平台,尽快筹建我省区域一体化碳交易市场。一是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会同工信、发改等部门共同研商,建立我省生态系统固碳功能评估数据平台。二是探索建立我省区域一体化碳交易市场。借鉴四川推进川渝两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的典型经验,尽快建立我省区域一体化碳交易市场。
(三)依托“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或引导基金,打造我省循环经济(绿色)金融中心。一是支持发展“生态+、冰雪+、品牌+、补偿+、低碳+”等循环经济金融衍生新产品,进一步拓展绿色基金、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新领域。二是依托我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绥芬河片区及黑河片区,深度参与东北亚地区绿色金融治理。
(四)构建多元社会主体参与机制,将“协会+”纳入循环经济创新生态系统。一是着力发挥省、市两级科技类协会在循环经济创新生态系统中的引领作用。以黑龙江省科技服务业协会为例,该协会在传统孵化器基础上,创新性地建立科技成果“沿途下蛋”高效转化机制。二是搭建“政府+科技类协会+企业+”多元化 “手拉手”创新平台。重点支持“行业协会背书+双认定”新模式。
(五)以维护“生态安全”为导向,打造“农村电商+大型流通企业”生态资源绿色产业链发展新模式。一是通过税收减免、先奖后补等方式,支持京东、拼多多等为代表的农村电商嵌入农业产业链关键环节,推动绿色种植、绿色养殖、绿色加工、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打造循环农业可持续发展新模式。二是在伊春、大兴安岭等生态资源丰富地区,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绩效奖补等措施进一步加大该类“农村电商+大型流通企业”示范样本培育力度。
(六)以维护“产业安全”为导向,制定我省循环经济“领军企业”培育扶持清单。一是根据固定资产、就业人数、单位能耗、纳税额等指标设立分档奖励政策。二是重点支持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等地区在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基础上,依托“园中园”模式打造“循环产业发展”示范园。在航空、汽车、农机、食品等领域重点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