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是革命文物大省,现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546处、可移动革命文物34565件(套);有革命类博物馆、纪念馆40座;在全国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中,我省占9处;“哈尔滨-阿城-尚志-海林-牡丹江”红色之旅入选全国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近些年来,我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但仍面临若干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需要采取超常规的务实举措加以破解。
一、我省革命文物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管理保护不到位。我省是东北抗日联军的重要活动地之一,抗联遗址遍及省内各地。在2020年全国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名单中,我省有47个县(区)入选,占东北三省和内蒙古东部地区84个县(区)的一半以上。因抗联遗址多散布于密林深处,那里人迹罕至、交通不便,给保护利用带来不小的困难。以鸡冠山东北抗联密营遗址群为例,周边遗址数量多达数百处,部分遗址受自然因素影响,损毁灭失风险加大。
(二)专门人才数量少。受2019年全省机构改革影响,全省从事革命文物管护的专门人才数量大幅减少,专门人才短缺现象日趋严重。特别是县(市、区)层面,承担着大量管护革命文物的基础性工作。面对点多、线长、面广的革命遗址遗迹,现有人员的专业能力、专业素质很难承担起这一管护重任,间接影响到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质量水平。另外,省内高校也缺乏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的专业设置。
(三)活化运用不够火。我省革命文物富集多样,但真正活化利用的不是很多,更没有完全火起来。部分革命文物只是借助普查形式进行了简单的登记造册,谈不上活化利用;部分革命文物虽然进行了初始的展示展览,但对其红色文化所蕴含的东北抗联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等深挖不够;在推动革命文物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方面,没有实现红色文化资源与红色旅游在文旅层面的深度融合,个别环节甚至存在“两脱节、两层皮”现象。
二、推动我省革命文物工作创新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把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一是提高认识增强思想自觉。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重要性的认识,主动对标对表,把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着力解决规划设计、资金投入、机构编制等突出问题。二是履职尽责增强行动自觉。各级革命文物主管部门应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尤其对那些藏于密林深处、地处偏远的抗联革命遗址遗迹群落,要着力克服资金不足、人才短缺等困难,探索创新实现形式,逐步增强保护利用革命文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深入挖掘讲好红色故事。在龙江大地流传下来的革命文物中,有许多主题鲜明、催人奋进的红色故事。要深入挖掘、全面总结这些革命故事,利用各类宣传手段,扩大红色故事宣传影响,实现以红色故事教育人、鼓舞人、引导人、激励人。
(二)把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红色文化旅游结合起来。一是突出体验式旅游。当游客在参观革命展馆等场馆时,可增加情景剧、实景剧、快闪等体验式元素,让游客有亲临其境的感觉。二是突出接地气主题。建议以抗联文化、石油文化、知青文化等为主题主线,设计旅游线路或旅游项目。围绕东北抗联文化,可设计“吃抗联饭”“穿抗联衣”“走抗联路”等活动。也可围绕大庆地区的石油文化和三江地区的知青文化,分别设计与之相符的红色旅游活动,同步带动周边群众参与其中,共享红色旅游发展成果。三是培育红色旅游表演精品。省内各地可根据各自的红色文化特色,打造差异化的红色文化旅游表演品牌。哈尔滨和雪乡可在市区固定剧场或在景区室外场地,突出冰上杂技的艺术特色,以《智取威虎山》等为表演主题,培育打造具有龙江特色的红色冰雪实景剧和实景剧场。
(三)把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一是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省内各地可借鉴学习外省市的经验做法,或以条例形式对革命文物的保护管理、政府管理职责、文物利用等作出具体规定;或把革命文物开发利用与红色旅游结合起来,并写进旅游条例;或明确将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列入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范畴、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等。二是建立健全柔性用才制度。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可尝试建立健全柔性用才制度。根据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对人才的动态需求,临时招聘所需专门人才。待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后,即刻解除聘用合同。同时,建立所辖区域革命文物专门人才数据库,同步建立专门人才志愿者队伍。另外,还应该考虑在省内高校具有相近专业的高校设立此专业方向,培养专门人才。三是建立公益诉讼保护制度。省内各级革命文物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各级检察机关,加快建立跨部门的公益诉讼保护制度,联手合作推动全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步入法治化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