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明确了大健康观的核心要义“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更是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报告提出,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健康服务。
目前我国每年心脏性猝死发病人数超过54万,相当于每分钟约有1人发生心脏性猝死。猝死等急症仅有5%发生在医院内,其他大部分发生在院外,而院外心脏骤停的抢救成功率小于5%。对猝死的急救,时间就是生命。在实际的对猝死者施救中,大概80%至90%的成功案例,都是靠自动除颤仪(AED)救活的。持续、正确心肺复苏的徒手操作,只能为等来AED或专业急救人员赢得时间,很难仅仅通过心肺复苏的徒手操作把人救活。因此,院外公共场合急需配备充足的AED。
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公共场所都配备AED,日本的AED设备,地铁、火车站、消防车、警车、写字楼、健身房等公共场所几乎都有。我国已经有很多学者提出过这个问题,近几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城市,都在公共场所配备AED,并不断追加数量,去年深圳火车站工作人员,利用AED成功救活一名心梗发作的乘客,相信此类救治事情未来一定会越来越多,其他很多城市都在推广AED的配备工作,也充分体现了城市的发展和文明。
为了响应国家政策,也为我省人民提供更有力的健康保障,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在我省公共场所配备AED,例如,机场、车站、地铁、以及其他一些人流密集的场所均应配备AED,并有人员进行管理和维护。
二、为了避免有设备无人用的情况发生,依托红十字会等组织,对大型公共场合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参加培训人员数量,以备发生猝死时,可以有人员进行抢救。
三、加快体外除颤仪的使用常识普及工作。通过科普知识进学校、进工厂、进机关、进社区等活动,普及体外除颤仪的使用常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自媒体等渠道加强宣传普及工作,使更多的人了解急救常识,掌握急救技能,遇到紧急情况能开展施救。
四、在国外,医务人员、受过培训的人士、或是虽未接触过AED但对此有些了解的普通人都可以操作。但在国内,相关的法律并不健全,导致一些人救治时会有顾虑。因此,呼吁相关法律部门,完善法律,保障院外施救人员的权益,这样才会有更多的人参与救治。让“救命神器”更大限度的发挥作用。